p> 衰草连横向晚晴,半城柳色半声笛。 枉将绿蜡作红玉,满座衣冠无相忆。 时光,来复去。 还有谁陪我痴迷看这场旧戏。 还有谁为我而停谁伴我如衣。 by《第三十八年夏至》 夜深人静,满室华灯。 一幢纯白色的欧式建筑风格的独栋别墅伫立在A城东郊的开阔地面上,典雅华美的设计风格,庄重复古的构思理念,即便是在以奢侈著称的别墅群中,这一幢名为“白氏公馆”的别墅也毫不逊色。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,能够拥有一处房产已经是十分难得,更遑论独占这样精致奢华的豪华别墅。 朋友们曾不无歆羡地对墨笙歌说:笙歌,你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,去医院实习都能钓到白昀沐这样英俊多金的金龟婿。 墨笙歌出神地望着眼前徐徐冒着热气的搪瓷砂锅,并排挨在一处的两个砂锅里分别炖着她自己喝的补药和婆婆的夜宵。 白昀沐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男人,至少墨笙歌是这么认为的。 当年攻读医科的墨笙歌在本市一家极为著名的医院里实习,意外邂逅了来看病的白昀沐。白昀沐对墨笙歌一见钟情,二话不说便展开了缠绵温柔的追求攻势。白昀沐儒雅斯文,彬彬有礼地宛如古代走出的大家公子,出身豪富之家却丝毫不沾染那么纨绔气息,反倒是温柔体贴,不到一年的相处下来,墨笙歌就彻底沦陷了。 毕业典礼一结束,墨笙歌就嫁入了豪门,正式成为了白昀沐的妻子,白家的少奶奶,白氏公馆的女主人。白昀沐的妻子,成为了墨笙歌唯一的头衔,她放弃了工作的机会,因为婆婆并不希望白家的媳妇儿出现在医院里。 留在家里帮我,好吗? 新婚之夜,白昀沐温柔地抱着墨笙歌,温热的舌尖舔舐着她脆弱敏感的耳廓。墨笙歌微微地点了点头,伸手抱住白昀沐的脖颈。 她爱他,爱到愿意为了他,放弃自己的一切。 爱一个人,就是为他奉献自己的所有。这是墨笙歌的爱情哲学,她笃信这样就一定可以得到幸福。而事实上,她也过得很不错,白昀沐待她十分好。唯一的缺憾,大约就是白昀沐的母亲杨月华,她的婆婆。 ...